在原始凭证上书写阿拉伯数字时,正确的有()。
A: 所有以元为单位的,一律填写到角分
B: 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
C: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
D: 有角无分的,分位也可以用符号“-”代替
A: 所有以元为单位的,一律填写到角分
B: 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
C: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
D: 有角无分的,分位也可以用符号“-”代替
举一反三
- 在原始凭证上书写阿拉伯数字时,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 有角无分的,分位不得用“-”代替 B: 无角无分的,角位和分位写“00”或者符号“-” C: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 D: 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 原始凭证上书写阿拉伯数字时,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 有角无分的,分位不得用“-”代替 B: 有角无分的,角位和分位写“00”或者符号“一” C: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 D: 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 , 在原始凭证上书写阿拉伯数字时,下列 各项中,正确的有( )o A: 有角无分的,分位不得用代替 B: 无角无分的,角位和分位写“00”或 者符号 C: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 D: 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 不得留有空白
- 填制会计凭证,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或用符号"一"代替。()
-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出“0”,也可以用“-”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