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上书写阿拉伯数字时,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 有角无分的,分位不得用“-”代替
B: 有角无分的,角位和分位写“00”或者符号“一”
C: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
D: 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A: 有角无分的,分位不得用“-”代替
B: 有角无分的,角位和分位写“00”或者符号“一”
C: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
D: 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举一反三
- 在原始凭证上书写阿拉伯数字时,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 有角无分的,分位不得用“-”代替 B: 无角无分的,角位和分位写“00”或者符号“-” C: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 D: 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 , 在原始凭证上书写阿拉伯数字时,下列 各项中,正确的有( )o A: 有角无分的,分位不得用代替 B: 无角无分的,角位和分位写“00”或 者符号 C: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 D: 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 不得留有空白
- 在原始凭证上书写阿拉伯数字时,正确的有()。 A: 所有以元为单位的,一律填写到角分 B: 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 C: 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 D: 有角无分的,分位也可以用符号“-”代替
- 下列关于原始凭证书写要求叙述正确的有( )。: 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且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无分的,写“O0”或符号“一”;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一”
- 下面有关原始凭证金额数字的书写,错误的是( ) A: 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 B: 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 C: 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有角无分的,分位可以写“0”,也可以用“—”代替 D: 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与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