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要求解除与被告之间收养关系的诉讼是给付之诉。
举一反三
- 张三以李四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这属于( )。 A: 给付之诉 B: 确认之诉 C: 变更之诉 D: 救济之诉
- 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的诉讼。 下列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的是( )。 A: 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 B: 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C: 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 D: 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 甲与乙买卖合同내纷诉至法院。在诉讼中,原告认为他与被告存在合法的买卖关系,基于该关系被告应向其支付货款;而被告则认为他与原告不存在合法的买卖关系,因此也就不存在给付货款问题。在此情祝下,原告首先要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系存在。该案属于() A: 给付之诉 B: 确认之诉 C: 变更之诉 D: 既属于给付之诉,也属于确认之诉
- 不属于给付之诉的有()。 A: 要求给付抚养费 B: 请求违约赔偿 C: 请求解除共有关系 D: 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E: 请求确认合同关系成立
- 原告请求法院通过判决消灭于被告之间现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之诉,属于()。 A: 确认之诉 B: 给付之诉 C: 变更之诉 D: 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