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SDRs)
答: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成员国的在原有的一般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资金使用权利。它是按一篮子主要国际货币计价,井为基金组织及多个国际组织作为记账单位。特别提款权具有以下特点:①它是一种以黄金保值的记账单位,不能直接用于国际贸易支付和结算,也不能直接兑换成黄金。②它属于国有资产,只能由成员国货币当局持有,并且只能在成员国货币当局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之间使用。非官方金融机构不得持有和使用。③它与普通提款权不同。是无附带条件的流动资金。特别提款权是根据各成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分到的配额比例进行分配的。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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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已正式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篮子。 A: 普通提款权 B: 特别提款权 C: 特殊提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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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特别提款权(SDRs)的阐述不正确的是( )。 A: SDRs是指一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账户上的贷方余额 B: SDRs不具内在价值,是IMF人为创造的、纯粹账面上的资产 C: SDRs是由IMF按份额比例无偿分配给各会员国的 D: SDRs可以随时按照固定的比率兑换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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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提款权和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成员国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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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Rs的全称是() A: 特别提款权 B: 一篮子货币 C: 欧元 D: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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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F成员国所持有的普通提款权和特别提款权的规模与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