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效力中止的人寿保险合同,投保人可以申请复效。但如果中止期限届满,投保人仍未能就复效问题与保险人达成一致意见并补缴保险费,则保险人可能采取的措施是解除保险合同
举一反三
- 智慧职教: 对于效力中止的人寿保险合同,投保人可以申请复效,但若中止期限届满,投保人仍未能就复效问题与保险人达成一致意见并补交保险费,则保险人可能采取的措施是
- 对于效力中止的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可以申请复效,但若中止限届满,投保人仍未能就复效问题与保险人达成一致意见并补交保险费,则保险人可能采取的措施是() A: 解除保险合同 B: 订立保险合同 C: 变更保险合同 D: 转让保险合同
-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 根据我国《保险法》,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 A: 保险合同效力不受影响 B: 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C: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D: 保险合同无效
- 下列关于健康保险合同条款的陈述,错误的是() A: 在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B: 保险合同因投保人超过宽限期未缴保险费而中止后,合同处于暂时失效状态 C: 如果在中止后两年内,投保双方达成协议,投保人补缴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D: 短期健康保险中一般不存在宽限期和失效、复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