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所
“卫所制”是明代最主要的军事制度,由明太祖朱元璋创立。明代开国初期,国家财力有限,为了满足壮大武力,扩充兵员的需要,朱元璋开始设置卫所,军民分籍,实施“卫所制”。“卫所制”规定军队士兵的主要来源为“籍选”,即从世袭的军户籍中抽丁而来,每户派一人为正丁去卫所服兵役。军户的社会地位相对比较高。为了养兵而不耗国家财力,军丁在卫所中轮流戊守、屯田。战争时期,则临时充军从征调发;和平年代,则归还卫所耕地种田。屯田耕作收获所得用来供给军户的生活和正军之所需。卫所制在全国各地军事要地设立卫所驻军,军士及官属军籍。每一卫所的驻地固定,军士数额固定。明宣德以后,伴随着边患的日益加剧,边境紧张局势的步步升级,“卫所制”日益废弛。直到明朝灭亡,卫所作为一个军事组织彻底消失。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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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防卫所针对的犯罪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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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所兵役制是[ ]时期的基本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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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独揽军事大权,全国要地设立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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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军队各地卫所由中央中左右前后()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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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间,榆林庄作为军屯驻地而被纳入卫所管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