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些侵犯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事件。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对于批复中涉及的侵权行为,应不应该由宪法来调整,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分歧点主要在于宪法是公法还是私法。请作出分析并阐述你的观点。(南开大学2006年研)
举一反三
- 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些侵犯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事件。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对于批复中涉及的侵权行为,应不应该由宪法来调整,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分线点主要在于宪法是公法还是私法,请作出分析并阐述你的观点。
- (单选题)下列关于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侵害姓名权的手段侵害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的废止,与什么有关( )
- 针对冒用他人名义上学、侵害他人受教育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批复: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公民依据宪法规定所享受的受教育权的基本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 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应承担刑事责任 B: 最高人民法院有权解释和修改宪法 C: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D: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 下列关于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侵害姓名权的手段侵害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的废止,与什么有关( ) A: 与人有关 B: 与法有关 C: 与案有关 D: 与事有关
- 下列关于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侵害姓名权的手段侵害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的废止,与什么有关( ) A: A.与人有关 B: B.与法有关 C: C.与案有关 D: D.与事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