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每学期结束时,取得的学分数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数少( )学分及以上者,学校按学期给予学业警告,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发出书面学业警告通知书,并通知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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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
- 当学生的学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学校将对该生进行学期学业预警,由二级学院出具《学业警示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并寄送学生家长。 A: 一学期旷考或取消考试资格课程1门及以上 B: 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达到3门及以上,或者累计未取得的课程学分达到8学分及以上。 C: 其他需要警示的学业异常情况。
- 当学生的学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学校将对该生进行学期学业预警,由二级学院出具《学业警示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并寄送学生家长。
- 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每学年结束经正常补考和重修后,累计取得的学分数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数少()学分及以上者,原则上应留至下一年级学习。
- 当学生的学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学校将对该生进行学期学业预警,由二级学院出具(),送达学生本人,并寄送学生家长。 A: 《学业警示通知书》 B: 《学业改进计划》 C: 《学业预警计划书》
- 学生学期末考试后在学期内所取得必修学分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该学期必修总学分的(),由学生所在系(部)必须对学生进行学业预警。 A: 50% B: 40% C: 60% D: 55%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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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取得的课程学分小于12学分,学校将给予其学业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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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规定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的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 2
期末考核补考成绩公布后,当学期的学习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学业标准、但所取得的学分未达到所在专业当学期培养计划规定的()%,可申请留级 A: 60 B: 70 C: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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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业考核每学期经补考后未达到学期应得学分的(),应予学业警示。 A: 40% B: 30% C: 60% D: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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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核课程学分在一个学期达到 学分(不含公共选修课程)给予学业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