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5
    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次年按病种结算分值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结算。年度结算分别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年度分值单价=调整后的年度病种分值支出预算总额÷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病种结算分值总和 年度分值结算额=年度分值单价×该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病种结算分值总和×95%()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