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出口公司5日向英国A商发盘:东北大豆1000公吨,水分最高15%,杂质最高1%,不完善粒9%,单层旧麻袋装,每公吨USD150,FOB大连,3月份装运,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9日复到我地有效。9日A商回电:我方接受你5日发盘,合同订立后立即装运。 请问:买卖双方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举一反三
- 我某公司 月 5 日对外发盘,规定 7 月份装运,国外客户回电
- 中方A公司于2010年5月28日向英国B公司发盘某规格的商品100公吨,每公吨1500美元CIF伦敦,写明收到信用证后45天内装运,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三日内答复有效。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接受你方发盘,6月份装运”。A公司未做答复,又过了两天,B公司通过某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并注明尽速装运。当时该货物价格上涨了15%,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B公司称A公司违约,双方发生争执,你认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 荷兰A公司向中国B公司发盘:“供应300台起重机,型号HVDS,每台FOB天津15万美元,合同订立后1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B公司还盘:“接受你方要约,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请问AB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 中国A公司向澳大利亚B公司发盘,销售某商品一批,除列明其它一些必要的交易条件外,发盘表明,以即期信用证付款,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交货。B商在发盘有效期内回电,称接受发盘,同时要求立即装运。但A公司未做答复。随即B商开来即期信用证,并注明“立即装运”。当时该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试分析A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 某公司出口大豆2000公吨,每公吨220美元,数量可增减5%,合同订立后,进口商开来信用证,信用证的总金额为440000美元,数量2000公吨。此时我方必须在修改信用证后,才能装运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