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MOOC: 司法实践中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主要表现不包括:
举一反三
- 司法实践中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主要表现不包括: A: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到位 B: 利用公司人格逃避契约义务或其他债务 C: 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D: 股东干涉公司事务执行
- 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是()。 A: 公司完全丧失了独立人格 B: 公司只在这一具体事件中丧失了独立人格 C: 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 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要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 中国大学MOOC:司法实践中认定用人单位工时制度的标准包括
- 中国大学MOOC: 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可以直接插手公司事务,公司没有独立人格。
- 在我国,可以请求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得到保护的主体是()。 A: 公司 B: 其他股东 C: 因公司人格被滥用受到损害的债权人 D: 滥用权利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