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夫妻生了小强后签订了这个将共有房屋赠与给儿子小强的协议,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小强12岁时,甲乙夫妻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儿子由母亲乙直接抚养。丈夫甲可以在离婚后反悔,以赠与财产权利没有转移之前享有的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不履行房屋过户给儿子小强的义务。
举一反三
- 甲(夫)乙(妻)双方同意将位于恒大雅苑的夫妻共有房屋赠与给儿子小强个人所有。通过该协议,小强获得了该房屋的赠与物交付请求权
- 甲(夫)乙(妻)双方同意将位于恒大雅苑的夫妻共有房屋赠与给儿子小强个人所有。该协议是
- 甲和乙是老夫少妻,甲为了安抚乙,在结婚之后承诺将一套婚前房子赠与给乙,但因种种原因始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甲和乙欲离婚,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甲的房屋赠与行为适用《合同法》 B: 甲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得撤销赠与行为 C: 办理过户手续之前,甲可以撤销赠与 D: 乙有权要求甲办理过户手续
- 甲和乙是老夫少妻,甲为了安抚乙,在结婚之后承诺将一套婚前房子赠与给乙,但因种种原因始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甲和乙欲离婚,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A甲的房屋赠与行为适用《合同法》 B: B甲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得撤销赠与行为 C: C办理过户手续之前,甲可以撤销赠与 D: D乙有权要求甲办理过户手续
- 夫妻双方签署了一份一方将婚前的个人房屋赠与给另一方的夫妻财产赠与协议后,受赠与一方就当然地享有被赠与房屋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