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关于“关爱学生”方面所规定的具体职业行为要求包括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举一反三
- 《规范》第三条“关爱学生”中特意提到教师要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 相比于1997年版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关爱学生”一项中,新增的内容是( )。 A: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B: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 C: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D: 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强调教师应“,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A: 保护学生安全 B: 了解学生心理 C: 尊重学生人格 D: 督促学生学习
-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中规定教师要关爱学生,要做到:() A: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B: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C: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D: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E: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了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和灵魂是() A: 爱国守法,关爱学生 B: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C: 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D: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